近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陆某某、凌某某。
经初步审查查明,李某某、陆某某、凌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受人雇请帮助保货走私象牙入境。在走私的过程,为逃避侦查,该团伙接到从境外走私入境的象牙后,层层转运,整个走私过程严密有序。年5月22日,当三人驾驶保货车辆走私象牙途经上思县时被缉私民警当场抓获,从走私的车辆上查获81根象牙,净重.59千克,经初步估价,该批象牙价值人民币多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
象牙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的物种,禁止进出口贸易,自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全面禁止国内象牙商业性加工和销售活动。该案系南宁海关应海关总署的要求,联合公安厅和福州、广州等地海关开展的一次专项打击象牙走私行动,收网后,防城海关缉私分局高度重视,多次邀请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研讨案情,引导取证,为案件的下一步侦破及案情的拓大提供办案指导。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查,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陆某某、凌某某作出批捕决定。
(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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