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涪陵大华公寓公租房摇号配租结果出来

昨日,涪陵区年大华公寓公租房公开摇号配租仪式在区委会议中心举行。

通过审核的位申请人,成功配租套公租房,在春节来临之前收获了一份“大礼”。

申请人在现场参与摇号配租

当日下午,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媒体及申请人代表来到配租仪式现场,在他们的共同监督、见证下,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产生配租结果。

大华公寓公租房长什么样呢?

先睹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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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公寓公租房

大华公寓公租房位于涪陵区江东街道建陶一路70号,共有4栋高层电梯住房,提供了套房源,户型有两室一厅、单间配套两种。

公租房室内一角

成功配租的申请人可在年2月4日~2月1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大华公寓公租房看房,在按程序办理签约入住等相关手续后,在2月底前就能入住啦~~

下面的注意事项一定要记得看哟

涪陵区年大华公寓公租房

摇号配租结果及签订租赁合同入住等相关事项

公示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涪陵区年大华公寓公租房配租结果已于年1月22日下午在三机关会议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相关单位、公众媒体及各申请点申请人代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产生。现将大华公寓公租房摇号配租结果及承租人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入住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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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租结果及签约时间:详见《涪陵区年大华公寓公租房摇号配租结果公示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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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租房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建筑面积且四舍五入精确到角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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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租金标准:现行标准6.5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委托建设银行代扣。

(二)公租房履约保证金标准: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1.00元/月·平方米)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自行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开户行缴纳(承租人退租时,经检查承租房屋室内设施设备完好后返还)。

(三)物业服务费标准:现行标准为0.90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向大华公寓公租房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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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流程

(一)看房时间:成功配租大华公寓公租房申请人须在年2月4日—2月1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大华公寓公租房(江东街道建陶一路70号,临戒毒所)看房(设置有公租房看房接待处,每栋房屋只开标准层房门)。申请人看房完毕且愿意承租大华公寓公租房(申请人身份转换为承租人),按下列程序办理签约入住等相关手续。不愿承租公租房的请忽略以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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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租赁合同前手续办理流程

1.签订公租房租金代扣协议及缴交履约保证金

(1)若承租人已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由本人持建设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位于易家坝建设银行,区房管局楼下)签订《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即公租房租金代扣协议),并将履约保证金(按所租赁房屋市场均价3个月租金计算)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如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开户行:建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

账号:500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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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承租人如果在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开户行)缴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不收取手续费;若在其他建设银行网点缴交,则其他网点要按2元/笔收取手续费,请承租人自行选择缴交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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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承租人未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在城区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并按前述程序办理《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和缴交履约保证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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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租房租金缴交方式

公租房租金实行预缴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每三个月作为租金缴交周期,由承租人将租金存入已签订代扣协议的建设银行卡,建设银行将通过网上银行方式代扣公租房租金至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账户。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须预存三个月租金,预缴期满前10日内缴纳下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如:王××在2月17日签订租赁合同,王××须在2月7日前存入2月17日—5月16日的三个月租金;王××须在5月6日前存入5月17日—8月16日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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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换取履约保证金发票

承租人持银行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回单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财务科(易家坝房管局4楼)换取履约保证金正式发票。

特别提示:以上手续请承租人在年2月10日后,按照公布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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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按照《大华公寓公租房摇号配租结果公示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和履约保证金发票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配租大厅(易家坝房管局2楼)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大华公寓公租房实物配租,配租结果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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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华公寓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

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大华公寓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点各工作组(13号楼临街门面)办理入住手续:

1.江东街道群兴社区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薄、1寸免冠照片等(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2.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料收集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薄、1寸免冠照片等(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3.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工作组:签订《公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公租房入住承诺书》等。

4.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查验工作组: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施工单位共同查验房屋,填写《大华公寓公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和天燃气卡。

咨询(签订租赁合同事宜)、(缴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事宜)、(入住事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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