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年度首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我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关村企业开展信贷融资、融资租赁、发债融资等,切实降低中关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年度首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项目

  (一)申请贷款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进行融资的,对按时(见支持条件1)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条件

  (1)申请资金支持的科技信贷产品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内应已完成还本付息,涉及中长期贷款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2)申请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以及并购贷款中的被并购方均应符合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单笔贷款期限须在1年(含)以上,首次归还本金时间须在6个月(含)以上。中长期贷款单笔贷款期限须在2年(含)以上,首次归还本金时间须在6个月(含)以上。同一笔信贷业务只能通过一个科技信贷产品通道申请补贴,同一笔信贷业务由多家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贷款的,只能通过一家担保机构申请补贴。

  (4)申请资金支持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含),如合同约定利率为固定利率,则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放款时基准利率的30%(含),担保费率不得超过2%(含)。对于企业首次获得以上科技信贷产品或中长期信贷产品的,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做限制,担保费率不得超过3%(含)。

  3.申报材料

  (1)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贴息

  ①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⑥借款合同复印件,以及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所有质押、保证等相关合同复印件;

  ⑦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单复印件;

  ⑧申请股权或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资金的,须提供经法定质押登记机构登记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需提供);

  ⑨申请并购贷款贴息的企业,应提供与被并购企业签订的并购交易合同复印件和被并购方符合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购贷款需提供);

  ⑩属于首次贷款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享受首贷政策对应的贷款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银行,由银行(总行、北京地区一级或二级分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2)担保贷款贴息

  ①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⑥借款合同复印件,以及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所有质押、保证等相关合同复印件;

  ⑦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单复印件;

  ⑧担保费发票复印件;

  ⑨属于首次贷款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享受首贷政策对应的贷款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二)申请债券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债券进行融资。对于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绿色债、双创孵化债、北京四板市场可转债等进行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票面利息的40%给予支持。对单家企业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万元,同一笔债券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2.支持条件

  申请资金支持的债券融资产品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内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3.申报材料

  (1)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2)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5)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6)债券募集说明书复印件;

  (7)债券付息公告、企业兑付社会筹资利息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债券承销机构,由债券承销机构(总公司或北京分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三)申请融资租赁补贴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服务。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服务费)给予20%的补贴,对单家企业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业务享受补贴的时限不超过3年。

  2.支持条件

  申请支持资金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内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为依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3.申报材料

  (1)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2)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5)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6)与融资租赁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7)融资租赁租息和服务费支出凭证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融资租赁公司,由融资租赁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三、申报时间

  年2月24日(星期一)至年3月8日(星期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四、材料受理

  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佳宁

  

  邮箱:

qq.      五、征集要求

  (一)企业及机构报送的材料及附件均需打印、盖章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交,其中附件5需要再提交一份Excel格式文件。企业通过同一个机构申请多笔补贴的,按文件夹分别整理存放,且应当规范命名(按照企业名称+补贴类别+清单序号+文件名称进行命名,如“某企业+担保贷款+1+资金申请表”)便于审核,多笔信贷业务涉及相同资料的只需提供一次。

  (二)申报企业和金融机构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企业贴息或融资租赁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以及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情况,并在协助提交涉及金融机构材料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项目征集期间仅接受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留存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在疫情过后,视情况再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本。

  六、政策咨询

  (一)金融机构

  各申报企业对政策如有问题,请先咨询发放贷款、提供担保或融资租赁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其不能解答,由机构汇总统一咨询材料受理机构或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说明:以下金融机构名单为部分代表性金融机构名单,非全部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皆可办理补贴申请业务。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张泽俊

zhangzejunzgc

bankofbeijing.com.cn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张奡

zhangao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胡琴

/

huqin

cmbchina.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周燕

/

zhouyan4.bj

ccb.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陆璐

guiguixiaolu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孙成武

1339198

13391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蔡杰

66455-

qq.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王怡然

qq.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刘茹

liuru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杨思薇

-

yangsiwei

cmbc.com.cn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叶子豪

yezihao

zgcbank.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高建军

ash-of-times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黄露

luhuang

bankcomm.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王慈

wangc18

spdb.com.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张立婧

/-

zhanglijing

nbcb.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赵洁

/-

zhaojie01

nbcb.cn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韩璐瑶

-/

zzwly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徐婉倩

xuwanqian_bj

citibank.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杨文静

vyang

spd-svbank.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郑霁晨

zhengjichen

zgc-db.com.cn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赵正国

zhaozhengguo

zgc-db.com.cn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罗玲

qq.com;luol

haikejin.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陈华春

chenhuachun

scdb.com.cn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吴迪

18648305

qq.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郭晓凤

-/

guoxf

bjcrg.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李绮瑶

13696802

qq.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李雯

liwen

etownguarantee.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郭洺君

qq.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高昱

gaoyu

whkj-db.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刘巍巍

-/

liuweiwei

bjnydb.com.cn

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郑蕊

.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周帆

zhoufan

bjgccg.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李润喆

yhdbzhb

.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杨艳

qq.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王虎

wanghu

guaranty.com.cn

北京兴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王玮

ww

xzrd.net.cn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朱婕

zhujie

zgclease.侯建轩

11129562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吴智华

10306490

wuzhihua

bjwkzl.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多加

18329

guanduojia

bjgzfl.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于松灵

yusongling

etownleasing.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赵楠

15952934

zhaonan

bjai.cn

  (二)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项目组

  联系人:刘佳宁、徐寅望、方方

  、、

  邮箱:jjzhao

zgcgw.beijing.gov.cn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七、投诉建议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联系人:吕君

  

  附件: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3.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

     4.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认定条件

     5.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企业填写)

     6.关于年度首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初审意见的函(金融机构填写,模板)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2月21日

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

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3号)、《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年-年)》)(中科园发〔〕4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建立适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关村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以下简称科技金融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三条科技金融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第五条科技金融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金融科技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企业获得金融业务资格等方式,优化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从天使创投、多层次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方面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深化科技信贷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科技信贷、债券、商票等融资,完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等多方合作的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支持金融科技引领发展

第六条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功能区聚集。金融科技功能区应纳入《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年-年)》及中关村示范区空间布局,并经相关区政府认定。对于入驻金融科技功能区、且从事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会同金融科技功能区所在区政府联合给予房租补贴支持,房租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50%。其中,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补贴面积不超过0平方米,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30%,补贴期限为1年。

第七条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围绕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的规划和需求,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实际支出费用3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八条支持金融科技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关键环节,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经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存储、资产交易、预警监控等行业重大基础设施,面向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对技术领先、服务效果较好的基础设施,按照不超过建设运营费用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基础设施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九条支持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经政府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批准,围绕金融服务、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等应用场景开展重大应用示范,优先支持应用中关村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的项目。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应用示范合同金额3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十条支持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发起设立服务创新创业的征信、支付、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并获得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给予单家企业一次性补贴50万元。

第二节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

第十一条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

(一)支持投资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聚焦投资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开展天使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风险补贴,单笔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开展创业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单笔补贴不超过万元,单家投资机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在中关村各分园建设创投项目集聚区,构建特色生态系统,引导投资机构推动其投资的境外、京外优质科技创新企业来京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对于经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联合认定的集聚区:

1.支持投资机构推荐技术水平高且实际投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入驻集聚区,按照每家入驻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投资机构资金支持,单家投资机构每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万元。

2.会同集聚区所在区政府共同给予入驻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房租费用补贴支持,合计房租补贴总金额不超过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实际房租费用的50%。对于单个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中关村管委会补贴面积不超过0平米,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3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支持集聚区设立专业化运营主体,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孵化、中试检测、科技金融、市场对接等专业服务。对运营主体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术论坛、开展展览展示、发布产业研究报告以及开展必要配套服务等活动,按其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十二条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一)支持企业改制、挂牌。对于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的企业,对每家改制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每家在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每家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境内证券交易机构等在中关村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改制、上市、发债等专业化服务。按照平台服务中关村企业年度首发上市融资、发债实际金额的0.1‰给予资金支持,单家平台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并购重组。对并购方及被并购方均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且并购交易额在0万元(含)以上的交易,按照并购交易额的5‰给予并购方企业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每家企业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三节持续深化科技信贷创新

第十四条支持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融资,单笔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上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含)的,给予受贷企业40%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同一笔业务的年度补贴支持不超过50万元。积极支持银行开发研发贷款、订单贷款等新型产品。加大对企业首次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其中,对企业首次获得以上科技信贷产品的,或取得两年期及以上的中长期科技信贷产品的,在贷款贴息支持条件中取消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的限制,放宽对担保费率的限制,对中长期贷款贴息按照贷款期限给予连续支持。

第十五条支持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对银行、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的科技信贷创新产品,按照年度发生业务规模的1%给予银行、担保公司风险补贴支持;其中,对于金融机构提供首次贷款、中长期贷款(两年期及以上)等新型科技信贷产品的,按照年度发生业务规模的2%给予银行、担保公司风险补贴支持。单家银行、担保公司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按照机构年度发债规模的1%给予其机构风险补贴支持,单家机构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万元。

第十六条支持企业开展债券和商票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绿色债、双创孵化债、北京四板市场可转债等进行直接融资,按照票面利息的4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万元,同一笔债券融资业务补贴不超过3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商票进行融资,按照商票票面金额的1%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七条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等,给予融资费用20%的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业务补贴不超过三年。按照每年新增业务规模的1%,给予融资租赁公司年度不超过万元的补贴支持,纳入机构补贴总额的单个企业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万元。

第三章申请审核与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申报单位申请科技金融支持资金,以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zgcgw.beijing.gov.cn)上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为准,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类资金支持。

第十九条申报单位申请科技金融支持资金,应按照相关实施细则、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和说明文件。

第二十条中关村管委会依据项目情况委托各分园管理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由相关处室进行复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支持方案,报主任专题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的支持名单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获得科技金融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接受中关村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科技金融支持资金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予以通报,责令其退回已拨付资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为准进行计算),今后不再受理其相关公共政策支持资金的申请。违反法律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10号)同时废止。

附件4

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认定条件

一、参与疫情防控企业

参与疫情防控企业需至少满足下列重点支持方向之一:

(一)支持应对疫情的检测治疗防控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蛋白和抗原提取仪器设备以及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及产业化,实现快速筛查、高灵敏准确定量检测,不断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和水平。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研发及产业化,优化抗体细胞株中试发酵和纯化工艺。支持新型消毒产品、新型医疗防护用品的研发和优化升级。

(二)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在防控治疗的服务、相关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生产制造以及无人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诊、问诊对话等智能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智能诊疗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实现主动接待、医院负荷和交叉感染。支持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人机协作等技术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服务防疫药物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支持智能配送无人车、安检巡逻机器人等研发生产,医院、社区、工厂车间、高校、产业园区、办公楼宇等封闭场景,开展物流配送、自动载货、清扫、巡检等无人作业,减少人员流动。

(三)大数据、物联网、5G、高端芯片、虚拟现实等技术产品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创新应用。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参与建设疫情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疫情防护物资供需发布平台建设,有效支撑服务疫情联防联控。支持企业开展各类快速测温设备、检测设备、医疗仪器所需的高端芯片产品开发和应用。支持药品运输过程中智能温湿度控制技术研发和应用,运用传感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等物联网技术,有效防范药品运输储存过程中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面向远程会诊、移动查房、远程智能监护、移动转运医疗车等医疗场景,支持开展基于5G、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解决方案研发和示范应用。

(四)发挥环保节能等技术优势,参与各地应急病区建设。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利用自有技术,积极参与各地应急病区工程建设。支持企业为应急病区提供医疗废弃物处理、水处理、智慧环保检测、空气治理等专业化服务。支持企业参与应急病区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病区服务能力。

(五)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开展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发挥中关村“互联网+”技术优势,支持互联网企业发挥平台技术优势,保障和提升本地生产生活服务水平。支持云工作服务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开放协同办公云平台及相关服务软件,实现在家办公、远程会议、数据共享、任务协作和绩效管理。支持互联网出行企业,加强疫情期间城市日常出行保障的服务和能力。支持无人超市建设,为消费者和零售商提供无人直接接触式的购物环境。支持数字内容创制企业、视听平台等提高线上内容供给质量,广泛提供在线教育、健身保健、心理疏导、公益宣传、文娱视听等高质量数字内容,优质服务全民在线学习。

企业可提交如参与抗疫项目主要任务、应用场景、关键技术和创新点、抗疫实际效果、参与防疫项目相关合同、纳入有关政府部门防疫企业支持或奖励名单等方面情况材料。

二、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

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指出现因疫情直接导致的重大合同无法履行、企业现金流面临断裂等重大不利事项的企业。企业可提交如受疫情影响总体情况、因疫情影响不能执行合同、因疫情影响不能顺利回款等方面情况材料。

众信众任项目申报服务中心

项目18132506

联系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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