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42号),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区药品现代物流发展,提升药品流通环节质量保障能力,使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实施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技术指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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