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公告长汀县电商中心即将搬迁至汀州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电商中心和物流快递企业搬迁至汀州电商物流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长汀县电商中心和物流快递企业搬迁至汀州电商物流城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汀县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长汀县电商中心和物流快递企业搬迁至汀州电商物流城的工作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龙政综[]号)和县委廖深洪书记4月9日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推进汀州电商物流城建设,更好地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行业的发展,使我县建成一个具备办公服务、企业孵化、人才培训、物流仓储等功能的现代化电子商务和物流集聚的产业园区,现就县电商中心及本县城区物流快递企业入驻汀州电商物流城有关事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保障措施

一、成立搬迁工作小组

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商务局牵头,从县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国资办、大同镇、汀州镇、策武镇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搬迁工作小组,做好前期的动员准备工作和后期搬迁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整个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设立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设立电商中心和物流快递搬迁专项资金。资金可由电子商务进农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二)合理使用好中央资金。对于构建办公功能区、培训功能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区、构建冷链、生鲜物流等符合中央资金使用条件的项目,参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汀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汀政综〔〕5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使用,并由县财政局对中央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支付形式进行支付。

(三)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对于其他各类相关功能区的建设及场地租赁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等不符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则需县级财政做配套的资金支持,以保证整体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四)鼓励金融机构制定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开发服务于电商、物流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引导电商、物流企业运用金融机构创建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贷款,并对入驻物流城的企业提供较为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传统的公路广告、条幅、墙体广告、电视、报纸、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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