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发布了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并于年元旦正式实行。该标准由两岸联手制定,填补了厦门食品冷链物流产业标准的空白。
据了解,“厦门食品冷链系列标准”由厦门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厦门市物流协会冷链物流分会牵头,委托台湾工业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万翔、夏商、源香、正旸等单位联合起草。
此次发布会主要出台了系列9项标准中的5项标准,包括食品冷链物流冷库技术与管理规范;储存、运输、销售温度控制要求,以及果蔬、水产品、畜禽肉的运输、销售作业规范等。如,维持储存食品中心温度在-18℃以下;在0-2℃的条件下,长途运输的胡萝卜、芦笋不应与苹果、猕猴桃混装;果蔬运输过程中,应至少每5分钟监测记录一次车厢内的温度等。其余4项标准将在年一季度推出。
“我们在台湾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并融合了大陆其他地区和世界多个国家的标准。”两岸冷链物流技术与服务联盟执行秘书陈慧娟表示,此次标准在保证先进性的同时,特别考虑了适用性,让企业具有可操作性。
厦门市商务局也表示,将大力倡议全市商贸企业拒收不按标准执行的冷链物流企业货品,并结合厦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将冷链物流企业的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内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同时,酌情联系媒体曝光冷链物流配送中的不诚信行为,在政府招投标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中将优先选取按标准执行的达标企业。
业内人士坦言,该标准的出台,将使得厦台两地的冷链产业有了基本统一的标准,有助于两岸经贸往来。而且,标准也有望改变以往冷链产业“黑匣子”的状况,从而使产业更加规范透明。
(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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